黄光裕坐牢,黄光裕判刑
刑事裁定书称,北京第二监狱建议黄光裕认罪悔罪,遵守狱规纪律,积极参加学习劳动,在服刑期间第二次被授予监狱改革积极分子奖,并建议对其减刑。 2018年8月30日,法院宣布,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、内幕交易罪、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罪犯黄光裕在执行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,认真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监狱规定,接受教育改造,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技术学习,并按时完成劳动任务。
3月31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,国美电器(微博)创始人黄光裕再次获减刑11个月。为保证减刑案件审理质量,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的要求,我院将刑事黄光裕减刑案基本情况公布如下:新京报记者从律师处获悉,黄光裕刑期已已经过半了,可以按规定申请假释。据新华社5月31日报道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宣布,将罪犯黄光裕减刑至11个月。
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(记者熊林)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宣布,将罪犯黄光裕有期徒刑减为11个月。据熟悉减刑流程的人士透露,第二次获得狱改积极分子奖励是黄光裕减刑的重要条件。罪犯黄光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(减刑后应执行刑期为2008年11月17日至2021年2月16日)。原判追加处罚并罚款6亿元,并处没收个人财产。部分房产维持2亿元不变(已付)。
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(记者熊林)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31日作出刑事判决,罪犯黄光裕减刑至11个月。黄光裕再次减刑的刑事裁定书显示,黄光裕主动缴纳罚款,并没收部分个人财产共计8亿元人民币;还称,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底,其累计有效积分达到65分,被授予监狱改革积极分子。
2010年8月27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(2010)高刑终字第363号刑事判决书,维持被告人黄光裕定罪量刑。刑事裁定书称,上述事实包括证人证言、认罪悔罪、减刑综合材料、证明、奖励审批表、评分考核材料、考核鉴定表、行政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等。本院并统一收到本案罚款、没收等案件证据。法院判决,将罪犯黄光裕减刑为11个月,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结束。
经审理查明,罪犯黄光裕在执行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,认真遵守法律、法规和监狱规定,接受教育改造,积极参加思想文化和技术学习。并按时完成劳动任务。 2012年6月18日,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(2012)第2608号刑事裁定,减刑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,并处没收部分个人财产2元。 10亿元不变。